“金安工程”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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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49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预警应急机制,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金安工程”就是据此建立的一整套产业损害预警监测体系,由预测、预警、预案、预控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产业损害预警信息收集体系、产业损害预警分析决策体系、产业损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产业损害预警专家体系、示范推广应用体系。

建设“金安工程”,是商务部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的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为此,商务部将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扩容产业安全数据库确定为商务部2006年十二项重点项目之一,并作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金安工程”的指导思想:建立与产业安全数据库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以维护产业安全为目的,以贯彻实施外贸法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产业监测数据为核心,以科学的分析评价体系为基础的产业安全数据库,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金安工程”的近期目标:2006年建成通畅、准确、快捷的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体系;反应灵敏、有效的预警应对体系;分工合作、运转协调的包括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的工作体系。

长期目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覆盖重点区域、重点产业、产品及其重点企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损害预警监测体系(产业安全数据库),为预警分析和评估打下扎实的数据基础;形成一套指标科学、分析方法先进、预测及时准确的产业损害预警评价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搭建产业损害预警信息应用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和产业竞争力动态,为政府、行业、企业决策提供支持服务;建立反应敏捷、卓有成效的政府与企业互动机制,制定和实施应对预案,加强沟通和交流,努力避免和减少贸易摩擦。为维护产业安全提供数据支撑,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产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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