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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2005年5月30日,马来西亚贸工部长阿齐兹表示,2005年6月,马来西亚将实施新的汽车关税体制,该体制符合马来西亚在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的承诺,并取消部分汽车业存在的贸易壁垒。阿齐兹表示,具体的汽车关税税率将由财政部公布。
尽管马来西亚将取消部分贸易壁垒,但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Proton Holdings Bhd.公司仍在进口配件方面享有关税优惠待遇,并接受政府在研究开发方面的补贴。
2004年,马来西亚政府建议对在马来西亚销售的汽车和配件征收消费税,这使得汽车产品的税率由30%~100%的范围升至40%~250%。对于国内消费者以及外国汽车制造商而言,该措施将消除由于降低汽车关税而带来的利益。2005年初,马来西亚推迟了执行新汽车关税体制的时间,因为政府担心国外汽车公司会暂缓新投资项目,甚至重新部署商业运作。
根据签署的东盟自由贸易协定,马来西亚承诺削减汽车关税。2005年,将汽车配件关税降至20%,2008年,进一步降至5%。
(念 雪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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