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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我国彩电企业长期以来低附加值加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显现。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2007年1-10月我国共出口彩电3797.7万台,比上年同期下降19.7%,其中,CRT(阴极射线显像管)彩电出口2030.7万台,占到彩电出口总量的53.5%,比上年同期下降15%;等离子彩电出口43.8万台,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3.5%;只有液晶彩电出口保持了增长,达到1703.1万台,占出口总量的44.9%。
彩电企业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双重缺失成为国内彩电出口的严重掣肘。值得注意的是,CRT彩电出口数量下降,固然受到美国和欧盟等市场对传统彩电需求量减少的影响,但是等离子彩电出口的下降却暴露出中国彩电企业的软肋,即国内液晶显示面板和等离子显示面板生产能力极低,90%以上的液晶和等离子面板依赖进口。这种竞争劣势也天然地决定了我国彩电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即我国的企业只能挣整机组装的辛苦钱。平板电视最大的利润来自面板,其实际成本占到整机的75%左右,而这部分利润在彩电整机组装之前已经被国外企业直接拿走了。这导致了2007年前三季度我国彩电出口的总价值下降3.4%,为57.9亿美元。然而,这种局面短期内不容易改变。2007年前三季度,我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彩电达到了3031万台,占同期我国出口总量的九成以上,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只有127.5万台。
同时我国企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纠纷的困扰。除反倾销、绿色环保等贸易与非贸易“壁垒”的重重阻遏,还有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接踵而来,最近有多家国外专利权人向我企业提出专利主张,要求支付专利使用费,合计费用已超过每台10美元。美国已经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数字电视标准,每台出口至美国的彩电均被征收15至30美元的专利费,作为我国彩电出口的第一大国,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加以妥善解决,势必对我彩电出口造成严重影响。而第二出口地欧盟以及日本等市场也在酝酿对我国数字电视大规模征收专利费用。
长期以来,我国彩电形成了技术引进一代落后一代的恶性循环,根本原因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在技术发展方向上形成对跨国公司的路径依赖,导致命运被人控制的局面。对此,相关专家表示,必须大力鼓励我国彩电企业研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引导成立数字电视专利联盟,同时需要组织企业联合参与海外专利权的谈判,并注意采用国际通行惯例来处理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大措施解决出口壁垒
从长远角度看,我国彩电行业必须狠抓高新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研制与开发,努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我品牌的产品,这是摆脱国外技术壁垒和受制于人的根本途径。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除需广大企业做出不懈努力外,还有赖于政府支持指导,有赖于产学研多方面的通力协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建立行业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服务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来自国外的各种限制与壁垒,完善国外彩电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市场预测、跟踪和前瞻性分析研究等信息服务工作,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由于这项工作涉及的面宽量大,任何企业依靠单打独斗都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广大出口企业团结一致,在政府和行业组织的支持帮助下,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以有效应对国外各种壁垒的压力和挑战。在目前条件下,应积极利用商会、协会及企业现有资源,建立机制,形成网络,把预警工作抓实抓紧,以有效应对彩电出口中的各种贸易纠纷与壁垒。
2、加强知识产权研究,维护彩电正常出口。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对保护知识产权做出了郑重承诺,我彩电企业应坚决拥护政府的原则立场,切实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在澄清有关事项的前提下,对于确实使用了他人合法、有效专利技术的,我企业应承担和履行相应责任及义务。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有利于促进而不是阻碍正常国际贸易的开展,反对滥用知识产权侵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在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下,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在谈判期间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出口是对双方有利的事情,坚决反对对谈判设置最后期限和施加压力等。同时要加强对国外专利的研究,稳定出口价格,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侵权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加强行业协调,维护正常出口秩序。近年来彩电出口中的反倾销、专利侵权等国际贸易纠纷的出现,除国外贸易保护主义作祟的因素外,我企业缺乏自律也是原因之一。应结合国际贸易的特点,加强行业协调与监督工作,不仅要改进协调的方式方法,更要注重协调的效果和作用。(供稿:重点电子信息产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课题组 编辑:李丹蕾)
(关键词:彩电 出口 核心技术 知识产权 壁垒 产业损害 预警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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