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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国际贸易新形势 积极维护产业安全
——专访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

2008-05-12 10:26 中国产业安全指南 访问次数: 399

编者按:产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为产业生存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方面成效显著。2007年,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能力和水平,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领域取得了新进展。

 

为深入了解当前国际贸易新形势,探索如何合理地运用贸易保护手段应对贸易摩擦的新特点开展贸易救济工作,维护国家产业安全,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记者采访了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

 

记者:杨局长您好! 2007年是我国颁布反倾销条例和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的10周年。作为国家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的权威机构,希望向您了解我国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杨益:好的。首先感谢对我国产业安全问题的关注。

 

199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贸易救济专门法规,并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由此开启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的新局面。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及部署下,10年来,我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和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贸易救济措施效果显著,有力地维护了国内产业安全,提高了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首先体现在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不断提升。特别是入世6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中国已连续15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日益提高;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其次,我国贸易救济措施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商务部成立以后,修订发布了26 个关于贸易救济措施的部门规章,内容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与裁决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定对调查工作内容、对象、程序和要求都做了规定,保证调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使调查机关的工作做到公正、透明。第三,我国贸易救济工作体系初步形成。10年来,我们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建立了以商务部为主体,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工作体系。并不断摸索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创造性地建立了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初步形成了“预测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可行,预控有效”的预警系统。另外在应对摩擦方面,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记者:请问杨局长,近年来我国在开展贸易救济措施方面做了哪些的具体工作?采取措施后对产业的影响效果又如何呢?

 

杨益:近年来,为保护国内的产业能够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交易,我国积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自1997年我国首次对进口新闻纸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中国累计对发起倾销立案共48起,涉及化工、轻工、纺织、钢铁、电子、医药6大行业,45类产品。共对45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或终止调查。

 

10年来的法律实践证明,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一,维护了公平贸易秩序,有效地缓解了国外产品低价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冲击,为产业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据2006年跟踪数据显示,33起肯定性裁决的反倾销案中,有19起涉案产品进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9起涉案产品进口价格呈上升趋势。例如水合肼产品,当年下半年进口数量就同比下降了51%,进口价格大幅度上涨,同比增长了70.38%。第二,使受损害产业得以恢复和发展。如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后,太原钢铁公司迅速扭亏为盈,产能从25万吨/年增至300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体不锈钢冷轧加工厂。第三,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效地开展贸易救济,可以规范竞争的手段,使贸易保护主义有所克制、有所收敛。此外,反倾销的调查方式比较温和,一方面对国家间关系影响较小,不易招致激烈报复;另一方面可以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第四,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不仅维护了产业安全,也维持了社会的稳定。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是我国第一起涉农案件,产业覆盖甘肃、青海等10个省区,影响6000万马铃薯种植户。反倾销初裁以后,马铃薯的收购价格每吨回升100140元,薯农收入平均提高20%多,直接惠及300万农户,避免了涉案地区农民收入减少,及可能由此导致的社会不稳定。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记者:那么您对当前我国产业安全状况的评价如何呢?

 

杨益:总体上讲,目前我国产业处于安全状态。与入世前相比,产业安全程度明显提高。近期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国排名有所上升,在“金砖四国”中处于领先位置。事实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外开放和加入WTO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中国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产业安全的程度有所提高。但进入2008年我们又将面临复杂多变的贸易形势,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积极应对。

 

记者:请您根据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为我们介绍一些国际经贸摩擦的新特点。

 

杨益:可以这样讲,尽管我国产业安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首先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运用总体呈下降趋势,发展中国家成为主要使用者。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共发起474起,其次是美国375起、欧盟363起、阿根廷220起和南非203起。发展中成员已超过发达成员,成为反倾销措施的主要运用者。特别是最近一年来,发展中国家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占世界总数的72%。同时,个别发展中成员还存在国内立法透明度低、自由裁量度大且一定程度上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问题。第二,非传统贸易壁垒凸现并为发达国家所青睐。据世贸组织统计,2006年各成员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分别为990项和1155项,分别比2002年增长73.4%和88.7%。层出不穷的非传统贸易壁垒,对正常国际贸易的限制越来越大。如欧盟近年来实施的耗能产品指令、有毒有害物质指令、废弃电子电器指令、REACH法规等,尽管是出于节能环保的考虑,但有些标准要求过高,客观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机会。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更是以苛刻的技术标准限制农产品进口,构成了实质上的技术壁垒。第三,发达国家加强前置化贸易保护机制。在传统贸易壁垒作用日益弱化的情形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始寻求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前置化保护机制,如欧盟建立了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等一系列预警机制,这些系统正逐渐成为欧盟设置贸易壁垒的有效工具。第四,世界经济增幅放缓将加剧国际经贸摩擦。全球经济虽连续6年保持较快增长,但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后续影响逐步显现,美经济放缓在所难免,进而将拖累全球经济增长。同时在国际市场能源、粮食及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的影响下,2008年世界经济放缓的风险明显增大。这将可能导致国际经贸摩擦进一步加剧。第五,中国成为多边贸易救济规则的积极参与者,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能力显著增强。第六,中国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

 

记者:您所说的我国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

 

杨益:这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体现:一是贸易摩擦数量多。从19952006年,我国累计遭受国外反倾销536起,占全球总数的17.6%,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位。二是贸易摩擦方式全。除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外,近年来,国外针对我国的特保调查、337调查、“双反”合并调查以及技术标准、检验检疫、环境和劳工保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贸易壁垒数量持续增加,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三是贸易摩擦对象广。19952006年,共有41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几乎囊括了所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四是贸易摩擦涉及的领域宽。近年来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既包括农业和传统制造业,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不仅涉及一般商品和贸易活动,而且上升到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以及产业政策、人民币汇率等政策和制度层面。五是贸易摩擦对我国影响大。据测算,出口1亿美元可创造1.5万个就业岗位。近11年来,中国因贸易摩擦而减少出口400亿~500亿美元,每年丧失近百万个就业机会。

 

记者:针对当前复杂的经贸形势,您认为应当从何入手才能确保国家产业安全?

 

杨益:上述因素的形成,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果,也是长期以来国内经济发展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观。可以说,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面临十分激烈的国际经贸摩擦。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分析当前形势,不断完善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围绕商务工作大局深入研究重大业务问题,进一步形成商务发展的科学思路。

 

我个人认为,应将以下几个方面做为当前的主要工作:第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我国产业在通过积极利用外资,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的同时,还要依靠国家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着力突破一些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此外,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快国内关键技术及国内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第二,大胆创新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思路,拓展服务产业的途径。要充分考虑需要保护的产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同时也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安全生产等因素纳入确定保护对象的考察标准。不管是解决减少贸易顺差,还是维护产业安全,都必须从提升产业竞争力着手。第三,将现有救济手段和政策手段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形成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交政策以及法律手段的协调机制,以有效应对贸易摩擦。第四,丰富贸易救济手段,全面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现有的贸易救济手段难以满足迅速变化的形势需要,必须与时俱进,将反补贴、反规避、反吸收、复审等有关调查付诸于实践,并适当借鉴美国337301调查,欧盟的消费者警告制度和《贸易壁垒规则》,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形成一套符合中国产业特色的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体系。第五,纳入公共利益指标,为宏观经济服务。开展贸易救济调查时,还可以借鉴欧盟的低税原则和公共利益审查机制,力求妥善协调上下游产业利益,促进产业链的总体健康发展;将环境成本、资源成本、社会成本纳入产业损害调查,促进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战略,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为我国经贸发展大局服务。

 

总之,为适应国际发展的新形势,我们要积极应对,运用贸易救济措施,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帮助国内企业维护产业安全,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记者: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编辑:吴军)

 

    (关键词:专访杨益 产业安全 贸易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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