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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安全信息参考》

2010年第1期 总第21

本期焦点

回望2009 振兴规划助中国产业逆风前行
  ———2009年重点行业产业安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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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02-10-01 12:00:00     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 访问次数: 1368
 

 

2005725,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如果从中国进口的产品低于该最低到岸价,则其反倾销税为两者差额。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46100。本案中,应诉公司包括: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泰州梅兰树脂加工有限公司泰州梅兰氟材料有限公司。

2004727,应印度海得拉巴Hindustan Flurocarbons有限公司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生产商

出口商

最低到岸价(美元/公斤)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任何

7.78

泰州梅兰树脂加工有限公司

任何

8.32

除上述公司其他公司

任何

8.50

 

(念 雪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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